飞象网讯(赵宇新/文)2月23日消息,在今天举办的“2012年ICT深度观察大型报告会”上,工信部电信院知识产权主任续俊旗表示:“中国电信(微博)立法方面没有实质性进展,传统的电信法律制度也没有太大变化,更没有新的立法计划”。
续俊旗表示,从法律法规发展来看,多数国家开展了电信法律的立法活动,主要围绕促进电信市场的竞争,保护消费者利益,而中国在无线电和通信安全立法方面的立法工作,也有所进展。但是,中国在电信立法方面没有实质性进展,传统的电信法律制度没有太大变化,更没有新的立法计划。
据了解,尽管经历了四次改革重组,但是国内电信业“多头监管”的窘境依然存在,《电信法》从1980年提案至今历经31年,而电信业的主要法律依据还是“电信管理条例”而没有《电信法》,从这一点来说,电信业的监管体制很薄弱。
与国内《电信法》的缓慢发展形成鲜明对比,2011年英国、美国、日本等国家开始探讨增加电信监管机构对互联网进行监管的权利。不仅开始重视发展宽带基础设施的建设,并拟修订管理规则,适应频谱技术发展。
但欧盟的电信立法也不容乐观,据悉,截止到2011年底,欧盟16个成员国尚未按时完全转化欧盟电信指令为国内法。